《井(區)支護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井(區)支護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與工作要求。該責任制指出,支護人員需負責本井(區)支護專業的安全生產業務管理工作,并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支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和規定,確保這些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落實。支護人員要掌握非木支護的計劃安排、使用管理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改進措施。為不斷改進支護工作,加強頂板管理,支護人員需要經常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同時,支護人員還應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系,了解坑代品的供修情況,嚴格把控質量,杜絕不合格品下井使用。
《井(區)支護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等礦井開采行業中的井(區)支護人員。無論是大型國有煤礦企業還是中小型民營煤礦企業,井(區)支護人員都應遵循此責任制開展工作。它為井(區)支護人員明確了工作方向和行為準則,有助于提高支護工作的安全性,保障礦井生產的安全穩定運行,減少因支護不當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