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身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檢身員在保障礦山安全生產過程中應履行的具體職責和遵守的行為規范。該責任制強調了檢身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安排,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并且需要請假時按規定執行。檢身員要認真負責地堅守崗位,不徇私情,確保工作期間不發生偷、漏檢現象,同時嚴禁擅自離崗、脫崗、串崗頂崗等行為。制度明確了嚴格的檢身規定,禁止任何人攜帶煙草、火種等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對于火工品的出入井檢查,嚴格執行雷管、炸藥分箱、分裝、上鎖、分運的原則。為保證人員統計準確無誤,要求做到考勤人數、入井人數與領燈人數三對口,并認真填寫入井人員報表,確保信息準確無誤。檢身員還肩負著監督出入井人員的責任,防止私拿公共財產等違章行為的發生,所有入井人員也需自覺配合檢身員的工作。此外,井口30米范圍內及平硐的環境衛生保持清潔干凈是檢身員的重要任務之一。交接班制度也被嚴格要求,以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檢身員還需認真監督愛護公共財產、設施、設備、標語、牌板等,同時需執行上級交給的臨時性任務。以上制度從即日起開始施行。
《檢身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類似地下礦井的企業。這些企業中的檢身員作為確保礦山安全的重要一環,需要嚴格按照該責任制的規定來執行日常工作。該文檔不僅適用于新入職的檢身員進行崗前培訓學習,也適用于已經在職的檢身員定期重溫,以強化其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從而有效保障礦山作業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