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隱患整改制度》講解了礦井安全隱患分類與應對措施。該制度將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前者在短期內能處理且費用較少,后者則需要大量資金且對安全生產威脅較大。制度明確,在隱患整改前,相關人員應根據隱患類別和級別指定責任人進行整改。對于一般頂板隱患的巷道維修,必須遵循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禁止單人操作。特殊地點頂板隱患整改需專人盯靠并加強超前支護以確保安全。運輸隱患整改時,提升斜井應在停止運輸期間進行以防意外。通風隱患整改須在正常通風狀態下開展,如需停風則要先撤出人員。瓦斯超限隱患處理時,其他工作人員應撤離,并由專人指導排除積聚瓦斯,避免“一風吹”。其它隱患整改需遵循各自規定,依據難易程度合理安排資源,盡量做到小隱患不過班、大隱患不過夜。帶班領導需在井下工作時間內檢查監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對違章現象實施處罰甚至責令停止作業。所有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問責制,確保責任到人。
《礦井隱患整改制度》適用于煤礦等礦井類企業。這些企業在日常生產過程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安全隱患,從頂板穩定性到運輸安全,再到通風和瓦斯管理等方面。本制度為這些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幫助其有效識別和分類隱患,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無論是管理人員還是現場操作人員,都可通過此制度明確自身職責,確保在隱患排查和整改過程中有章可循,保障礦井生產的安全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