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安全監察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掘進安全監察員在煤礦企業中的主要職責與任務。該文件闡述了監察員需在站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掘進方面的安全監察工作,確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規定,并參與審查掘進作業規程及施工安全措施,同時監督這些規定的執行情況。文件指出,監察員應經常深入井下檢查掘進工作面的安全質量狀況,對于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單位領導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面對重大隱患時,監察員有權停止作業并撤出人員,及時向上級匯報。此外,文件強調監察員還需參加掘進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安全質量檢查,監督掘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參與掘進事故的調查、追查和處理工作,確保防范措施的制定與落實。
《掘進安全監察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各類煤礦企業。具體而言,它針對從事煤礦掘進作業的企業,旨在指導和規范掘進安全監察員的工作行為。該文件為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幫助他們理解如何有效監督掘進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確保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這份文件也為新入職或即將擔任掘進安全監察員職位的人員提供了重要的學習資料,使他們能夠快速掌握工作要求和職責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