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防工作定期巡檢制度》講解了為貫徹集團公司關于建立通防工作定期巡檢制度的通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煤礦的“一通三防”工作,保障煤礦安全生產,防止通防重大事故的發生。文件強調完善通風安全過程控制,使“一通三防”工作時時、事事、處處置于動態監控之中,消除區域空白,環節漏洞,管理盲點,實現礦井的長治久安。文中提出“不靠裝備靠管理,不靠投入靠工作”的原則,并結合實際制定了通防定期巡檢制度實施細則。具體內容涵蓋巡檢區域周期劃分,巡檢人員組成和巡檢范圍及組織安排,包括現采掘巷道等生產及服務區域的日覆蓋檢查和其他區域的周覆蓋檢查;巡檢人員分為兩類參與不同頻率的巡檢;組織上由通防科負責統一協調。此外,詳細列舉了檢查內容及質量標準,分為通風、防塵、監測三部分,具體到通風系統合理性、局扇與風筒安設情況、風門密閉管理、瓦斯管理、火工品管理和巷道完好情況等多個方面。
《井下通防工作定期巡檢制度》適用于各類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嚴格執行“一通三防”工作的礦山。它不僅為井下作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巡檢指導,還為管理人員提供了科學合理的巡檢安排和質量評估標準。該制度有助于確保所有涉及井下通風和防火防塵工作的區域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檢查和維護,從而提高煤礦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減少安全隱患,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也為監管部門提供了有效的監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