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探放水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采掘生產中探放水的基本原則與具體要求,強調必須遵循“預測預報,探掘分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文中描述了綜合探測手段的運用,包括物探先行、化探跟進、鉆探驗證,確保對井下地質和水文條件進行全面了解。制度指出,在開展工作前需收集相關水文資料并進行分析,標注積水范圍、積水量及排水避災路線等關鍵信息于圖上。該文件規定各生產礦井須為每個工作面編制防治水設計,明確探放水孔參數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日常作業中,開拓、掘進工作面需先進行物探探測,再由鉆探驗證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對于鉆探工程,需要詳細編制設計,涵蓋鉆探目的、孔位參數、防噴裝置等內容。同時,受奧灰水影響或地下水源較多的礦井要建立水化學實驗室或委托專業單位進行化探。此外,制度還提到在特定區域留設防隔水煤(巖)柱,探放水工程不得隨意更改設計,設備檢修完好,施工地點保證后路暢通,設置專用電話和水害報警系統,以及加強異常情況匯報和現場監督驗收等細節。最后,《礦井探放水管理制度》強調所有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措施和避災路線,觸犯防治水五條紅線將受到嚴厲懲罰,且應配套制定多項相關制度。
《礦井探放水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各類礦井,尤其是那些存在復雜水文地質條件的礦區。本制度為煤礦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一線工人提供了具體的指導方針,旨在保障礦井探放水工作的科學性和安全性,預防因水害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它不僅適用于新建礦井的設計規劃階段,同樣適用于現有礦井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礦井在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應對潛在的水害風險,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