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帶式輸送機安全技術管理規定》講解了煤礦井下帶式輸送機的安全技術要求和管理措施。該規定涵蓋了從設備選型、安裝到日常維護及應急處理的全流程規范。文中提到,新膠帶在使用前需具備“三證”并進行性能檢測;托輥非金屬零部件和包膠滾筒須符合阻燃性和抗靜電性標準。巷道施工需遵循煤炭安全規程,確保斷面規格達標,同時對帶式輸送機安裝質量、機電設備配置以及保護設施提出具體要求。文中強調,帶式輸送機必須配備綜合保護裝置,并定期測試記錄。為保障消防安全,規定中明確指出每隔50米應設置消防支管閥門和水管接頭,同時對易燃物品存放作出嚴格限制。此外,帶式輸送機運行時要保持平穩,防止打滑、跑偏等問題,對傾斜井巷中的設備特別要求安裝防逆轉和制動裝置。針對現場作業,文件禁止人員直接接觸運轉部件,并要求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于檢修工作,則強調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所有作業人員了解并遵守。最后,文件還特別指出,新安裝或移設的帶式輸送機需要經過嚴格的驗收程序。
《礦用帶式輸送機安全技術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從事礦井下帶式輸送機操作、維護及管理人員。它不僅為帶式輸送機的設計、安裝提供了技術指導,也為日常管理和安全運營制定了詳盡的操作規范。無論是帶式輸送機的制造商、安裝商還是最終用戶,都可以依據此規定確保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有效預防和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此外,相關監管部門也可根據該規定進行監督檢查,保證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