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監控維護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井下監控維護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與具體工作要求。該文件明確了井下監控維護人員需遵守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上下班由組長簽到,并熟悉礦井設備安裝位置、種類及控制區域。井下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保證2人,同時認真檢查井下監控設備,及時維修問題設備。井下監控維護人員負責監測系統的安裝、維護、巡檢、檢修和監督使用情況等工作,需要認真填寫故障維護單、巡檢、檢修記錄,完成領導下達的任務。在值班搶修方面,接到預警信號后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為確保安全,嚴格落實井下安全條例和規程,如負責安全監控裝置的安裝、搬遷、維修、調試、回收工作,對甲烷傳感器等設備定期調校測試,做好攝像機的定期維修和清潔,確保圖像清晰,運行良好,還對系統線路定期巡查,排除隱患,確保信號傳輸質量。
《井下監控維護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礦山企業的井下監控維護崗位工作人員。該文件為上述行業的監控維護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南,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職責,確保井下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從而保障井下作業的安全性。通過遵循這些規定,相關人員可以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礦山企業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