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井下調度員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責任制描述了井下調度員需要全面掌握當班全礦井下的原煤生產情況及各生產系統的實際運作,確保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并負責協調各系統的工作。文中強調井下調度員應深入井下了解生產動態,對存在的重點問題進行及時調度指揮,協調相關部門解決。文檔指出要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確保信息反饋暢通無阻。同時明確井下調度員有責任發現不安全隱患并督促整改,事故發生時需迅速到達現場組織處理并按規定程序匯報。此外,要求井下調度員熟悉避災路線,學習掌握井下各系統知識以更好服務于生產,做好交接班記錄交待下一班注意事項,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井下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井下作業環境,特別是針對井下調度員這一關鍵崗位。其適用范圍涵蓋了所有從事煤礦井下生產的相關企業單位,旨在規范井下調度員的行為準則,確保他們能夠有效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這份責任制對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效率,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有助于構建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適用于所有需要遵循嚴格安全生產標準的煤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