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區隊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掘進區隊支部書記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與責任追究標準。該文件明確指出,作為安全生產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掘進區隊支部書記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以勝任工作。文件詳細列出了其崗位職責,包括配合區隊長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監督質量標準和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排查幫教重點人員及“三違”人員、參加班前會傳達安全規定、監督特殊工種培訓情況、組織安全教育以及確保師徒合同的嚴格執行等。此外,文檔還強調了對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機制,明確了如違章指揮、忽視事故隱患、偽造事故現場等行為將受到警告處分乃至刑事追責。同時,對于未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或未及時參與安全生產會議等情況,也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掘進區隊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擔任掘進區隊支部書記這一職位的相關人員。它不僅為這些基層管理者提供了詳細的職責指南,還設定了明確的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循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此文件特別針對那些負責一線員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意識提升的管理者,旨在通過規范化的管理措施,保障煤礦作業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提高整體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