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材料庫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井下爆破材料庫值班人員必須遵循的安全生產準則與責任。該文件明確了值班人員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嚴禁出現脫崗或睡崗現象,并對當班的安全工作負責。為了確保爆破材料的安全,值班人員需嚴格限制進入爆破材料庫的人員,無關人員禁止入內,上級檢查人員須按規定登記才能進入。在管理方面,要求當班領取、消耗、退庫情況要做到賬、卡、物相符,每日清理、每月匯總,保持賬面整潔清晰且不允許涂改。發放爆破材料時,必須依據施工單位開具的領料單由放炮員親自領取,確保手續齊全,杜絕替簽或涂改行為。發放過程中要輕拿輕放并準確清點,對于水分超標或硬化的炸藥應作為廢品處理。雷管拆箱操作也必須符合規定,不得使用鐵質工具,遇到雷管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對于劣質或腳線不正常的雷管禁止使用。此外,值班人員還需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井下爆破材料庫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井下爆破材料庫管理人員以及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具體來說,包括那些負責井下爆破材料庫日常管理和操作的值班人員,他們需要嚴格遵守此責任制中的各項規定,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這些規定不僅為值班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也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有助于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礦井內部的安全穩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