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桿支護管理規定》講解了錨桿支護管理體系的構建與實施,旨在加強錨桿支護質量管理,提高巷道支護可靠性,保障生產安全。該規定明確了從領導到具體施工人員的職責,確保各層級責任落實到位。總經理對錨桿支護管理體系負總責;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研究和選擇合理的支護參數,并承擔技術責任;掘進副總負責支護技術培訓、設計及質量檢測等。部門職責方面,生產技術部負責錨桿支護設計、材料抽檢、施工工藝培訓及監測數據分析等工作;安全監察部負責現場監督檢查、質量驗收及措施整改監督;施工隊則對錨桿支護施工質量終身負責。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負責具體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數據采集及儀器使用等。班長和當班安監員需對當班施工質量負責,并對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此外,《錨桿支護管理規定》還詳細描述了錨桿支護質量控制與監督流程,通過附件展示了完整的質量控制與監督保障體系。
《錨桿支護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炭開采及相關行業的巷道支護管理工作,尤其適用于需要進行錨桿支護的礦山企業。該規定為各類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從設計、施工到監測的全過程都有章可循。無論是煤礦還是非煤礦山,在涉及巷道支護工程時,都應參照此規定來規范操作流程,提高支護質量,保障施工安全。同時,本規定也適用于監管部門,為其提供監督檢查依據,確保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標準,從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