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監控中心站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安全監控中心站的值班人員職責、設備維護和管理要求。該制度指出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應有1名值班員,需嚴格遵照相關規程與規定設置及定義監測點,并嚴禁擅自變更。文中強調中心站應保持良好的環境秩序,定期除塵并保持整潔衛生,同時禁止煙火,定期檢查消防設施,防止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為保障系統安全,禁止值班人員進行無關操作,如瀏覽網頁或使用外部存儲設備。文件還明確了參觀機房的審批流程,非相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或操作設備。對于設備保養,要求由專業人員定期維護,并對異常情況做好記錄及時處理。監測值班員需密切注意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立即匯報并記錄。交接班時要詳細說明當班情況、故障處理等信息。故障處理后也必須詳細記錄相關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匯報。校驗過程中,值班員需與維修人員保持溝通,確保數據一致性。所有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24小時實時監測,掌握設備操作程序,出現問題及時匯報,重視環境衛生和資料保存。
《煤礦安全監控中心站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設有安全監控中心站的企業。其適用對象包括但不限于中心站的值班人員、維修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可能需要進出中心站的相關工作人員。此制度旨在指導上述人員正確履行職責,確保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煤礦安全生產。通過規范中心站內的各種操作流程和行為準則,不僅有助于提高監控效率和準確性,還能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按照中國現行標準設立監控中心站的煤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