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比獎罰辦法》講解了煤礦為提升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依據相關標準及實施細則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的管理辦法。文件明確了以礦長為組長,安全礦長、總工等為副組長的組織領導架構,并設有考核辦公室和六個專業組(采煤組、掘進組、機電運輸組、通防組、安全調度組和地面組),各專業組由相應副礦長或副總工程師擔任組長,具體負責分管工作。文中強調了單位月度自檢與各專業每周督查的重要性,規定各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三次自檢,需編制自檢報告,內容涵蓋當月自檢評定、問題整改、達標經驗教訓以及下月規劃等內容,且要求資料齊全、正規存檔。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辦公室每月底對各單位進行專項檢查,涉及達標規劃完成、日常問題整改等多個方面。同時,各專業組每周至少一次自檢,確保問題及時整改并反饋未整改情況。在月度考核評級方面,文件指出專業達標是全面達標的前提,各專業組必須提高標準,統籌協調內部工作,每月至少進行全面檢查一次,動態檢查遵循“三不”原則。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比獎罰辦法》適用于各類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致力于構建和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的企業。此辦法旨在指導煤礦企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機制,從組織領導到具體執行層面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指南,確保安全管理覆蓋所有生產環節。它不僅適用于井下采煤、掘進等主要生產部門,也適用于機電運輸、通風、調度等輔助部門,有助于推動整個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提升,對于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一線員工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