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講解了為適應礦安全生產動態,綜合安全生產狀況,檢查安全工作實效,及時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保障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發生而建立的安全辦公會會議制度。該制度詳細描述了組織機構的組成,包括組長、副組長及成員等職務安排,并明確了各成員的職責。制度涵蓋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具體闡述了從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到適時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可行性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等多方面內容,旨在不斷改進和提升礦井安全裝備水平。此外,還強調對發生各類重大及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的重要性,以吸取教訓并制訂防范措施。同時,該制度規定了會議內容及程序,明確指出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議,當組長不在時則由第一副組長主持,不同部門需在會上匯報各自的工作情況,如安全科匯報月安全效果、生產技術科匯報月技術工作開展情況、機電部門匯報供電運輸等工作情況以及通防部門關于“一通三防”等方面的工作進展。
《煤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于負責安全管理、生產技術、機電維護以及通風防治等部門的相關人員。這些人員需要依據此制度參與安全辦公會議,了解和掌握本礦井的安全生產動態,共同探討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從而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該制度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溝通平臺,也為基層員工參與安全管理提供了機會,有助于營造全員重視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