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通防責任制》講解了礦長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防止通風、瓦斯、煤塵、放炮事故的全面領導責任。礦長必須熟悉掌握專業知識并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每月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解決所需人力、物力和資金,落實各單位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并定期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文檔指出礦長需要親自批閱、布置并組織檢查落實上級有關通防工作的指令、法規等。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對礦井主要扇風機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每年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年組織一次救災演習。作為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礦長每天需審閱礦井瓦斯日報表、安全監控系統日報表等,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此外,礦長負責審簽井下拍照、錄像、燒焊等措施,確保礦井通防安全費用投入符合規定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和使用適當。
《礦長通防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特別是擔任礦長職務的人員。該文件為礦長明確了在通風、瓦斯、煤塵、放炮等方面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包括專業知識要求、日常管理職責、應急演練安排以及安全費用的管理和使用。通過明確這些責任,有助于提高礦長對“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視程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