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銷售員安全規范》講解了危險化學品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安全規范和流程。該文件強調了在銷售前必須查看和確認客戶的危險品購買資質,特別是針對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購買資質。銷售人員需按照公司統一表式要求做好銷售記錄,并按時上報和歸檔備查。對于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公司實行定點定人的銷售開單審核管理,禁止非定點和非指定人員進行銷售開單。被指定從事此類銷售的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授權部門的安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此外,銷售開單后,銷售人員應向客戶宣傳國家關于用戶自提和委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規定,嚴禁向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同時禁止攜帶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或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危險化學品銷售員安全規范》適用于危險化學品銷售企業及其銷售人員,特別適用于涉及易制毒品和劇毒爆炸品的銷售環節。該規范旨在確保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安全意識,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