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汽車駕駛員在出車前需要對車輛主要部位進行檢查,確保無故障后才可上路,嚴禁帶病車上路、酒后駕車、非駕駛員駕車以及超載、超員和客貨混載行為。行駛中要求遵守交通法規,不超速行駛,通過公鐵交叉路口時要遵循“一停二看三通過”的原則,避免爭道搶行。汽油車禁止直流供油和使用吊火,柴油車禁止用馬達試驗油嘴油泵。托運危險或重、大、長、寬物品時,需設置紅旗或紅燈警示標志。車輛載貨時,駕駛員應確保貨物重量分布均勻,防止偏重或后重,易滾動的物品必須捆綁固定。裝運危險品或易燃品時,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區停放,停車期間須有專人看守。臨時停車時,應選擇合適的停車地點,拉緊手制動并取下點火開關鑰匙,坡路上停車還需用木塊或石塊掩輪防溜車,下坡時嚴禁熄火或空擋滑行。避免在彎道或隱蔽地點停車,若因故必須停車,則需鳴喇叭示警,夜間打開小燈以防碰撞。冰雪路面行駛必須配備防滑鏈條,冬季烤車時需先檢查是否有滲油處,并確保烤車人不離車且有防火措施,車上需配備滅火器。試驗剎車時,應注意后方來車以避免追尾事故。
《汽車駕駛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各類汽車運輸企業、物流公司及自有車隊的企業等,涵蓋所有從事汽車駕駛工作的人員。無論是長途客運司機、貨運司機還是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專職駕駛員,都應嚴格遵守這些規定。該規程為確保駕駛員自身安全、保障乘客及貨物安全提供了詳盡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