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石門搬運鉆機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1490運輸石門內使用的ZDY6000S、ZDY3200L型鉆機從井下回收到地面檢修期間的安全,特編制此措施。該文件描述了成立以李書貴和呂波為組長的指揮小組及其職責分工,包括組長全面負責協調指揮,副組長安排協調分管業務,成員涵蓋技術員、班隊長、安檢員、瓦檢員的具體工作內容。在技術措施方面,明確了鉆機型號、數量及運輸路線,并強調將運輸石門排矸皮帶解體以保證礦車通行,在鉆機較大物件運至車場后恢復皮帶。安全措施部分詳細規定了開工前對支護情況、瓦斯情況及運輸路線的檢查要求,拆卸鉆機時的小件物品處理方式,拆卸物件的堆放與運輸方法,過皮帶時機電隊的操作流程,起吊工具的選擇標準,鉆機裝車時礦車的固定與捆綁要求,斜井升降車輛時的安全規則,提運前的溝通協調機制,信號使用的指揮原則,以及處理跳道車時的具體注意事項等。
《運輸石門搬運鉆機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針對井下鉆機設備需要回收至地面進行檢修的情況。該文檔主要面向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檢查人員和瓦斯檢查人員等。這些人員在執行鉆機回收任務時,應嚴格遵守本措施中的各項規定,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性。同時,也適用于參與此類作業的相關協作單位或外包團隊,以保障整個運輸過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