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68號).doc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2017 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68號 嚴防 企業 粉塵 爆炸 條規 國家 總局 89 廢止 2014 68
- 資源簡介:
-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講解了為防止企業發生粉塵爆炸事故而制定的五項具體規定。第一條強調作業場所必須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禁止設置在違規多層房、安全間距不達標廠房和居民區內。第二條要求必須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通風除塵系統,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范清理粉塵,在除塵系統停運期間和粉塵超標時嚴禁作業,并停產撤人。第三條指出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第四條明確必須配備鋁鎂等金屬粉塵生產、收集、貯存的防水防潮設施,嚴禁粉塵遇濕自燃。第五條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防護制度,嚴禁員工培訓不合格和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防塵、防靜電等勞保用品上崗。
《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適用于所有涉及粉塵作業的企業,特別是冶金、機械加工、木材加工、糧食加工、制藥等行業。該規定為企業提供了具體的粉塵爆炸預防措施,旨在通過規范作業場所、通風除塵系統、電氣設備使用、防水防潮設施以及員工培訓和勞保用品使用等方面,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減少粉塵爆炸事故的發生。
展開閱讀全文

關于本文
本文標題: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68號).doc
鏈接地址:http://www.aqiulian.com/doc/9807.html
鏈接地址:http://www.aqiulian.com/doc/9807.html
相關文檔
更多
![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68號_《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doc](/Images/s.gif)
![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69號).doc](/Images/s.gif)
![總局令[2014]第68號《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docx](/Images/s.gif)
![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70號).doc](/Images/s.gif)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5〕第74號).doc](/Images/s.gif)
![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5〕第82號).doc](/Images/s.gif)
![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4〕第67號).doc](/Images/s.gif)
![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5〕第84號).doc](/Images/s.gif)
![煙花爆竹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3〕第61號).doc](/Images/s.gif)
![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7]第89號廢止)(國家安監總局令〔2013〕第58號).doc](/Images/s.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