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8〕第91號).doc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國家安監總局令2018第91號 冶金 企業 有色金屬 安全生產 規定 國家 總局 2018 91
- 資源簡介:
-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講解了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要求和措施。該規定旨在加強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規定明確了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的定義,指出這些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此外,規定還強調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要求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于存在金屬冶煉工藝的企業,規定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包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才能上崗作業,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適用于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特別是那些從事黑色金屬和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生產活動的企業。該規定同樣適用于機械鑄造企業中涉及金屬冶煉活動的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根據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確保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要求,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