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2〕第43號).doc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國家安監總局令2012第43號 危險 化學品 輸送 管道 安全管理 規定 國家 總局 2012 43
- 資源簡介:
-
《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要求,旨在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該規定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管道的適用范圍,不包括原油、天然氣、煤層氣和城鎮燃氣管道。規定強調了管道單位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并對建設項目實施安全條件審查。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危害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行為,并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在規劃方面,規定要求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應遵循安全第一、節約用地和經濟合理的原則,禁止劇毒氣體化學品管道穿越公共區域,并嚴格控制其他有毒氣體化學品管道的穿越。建設方面,規定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管道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安全條件審查、設計審查、施工資質、監理單位責任等。運行方面,規定要求管道單位設置明顯標志,建立巡護制度,及時排除事故隱患,并定期檢測和維護管道。
《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涉及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生產、儲存單位,特別是那些在廠區外公共區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單位。這些單位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運行。同時,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也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管道的監督檢查,確保相關規定得到有效執行。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