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蘆式起重機的特殊安全保護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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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葫蘆 起重機 特殊 安全 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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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式起重機的特殊安全保護措施》講解了在不同特殊場合使用的葫蘆式起重機需要具備的額外安全保護措施,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在易燃易爆場合使用時,必須采用專用的防爆葫蘆式起重機,所有電氣元件不得有裸露部分,并且防爆葫蘆式起重機的常溫絕緣電阻值不小于1.5MΩ。軌道接地連接電阻值不大于4Ω,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均需持有國家指定防爆檢驗單位頒發(fā)的有效期內(nèi)的防爆合格證。為了防止機械摩擦或碰撞產(chǎn)生火花及危險溫度,對具有相對摩擦運動的部分采取限速措施,例如鋼絲繩與卷筒的卷入速度和葫蘆小車及大車的運行速度均不得超過25m/min。鋼絲繩表面不應有斷絲現(xiàn)象,運行軌道接頭處應光滑平整,車輪運行中不應有沖擊現(xiàn)象。當工作環(huán)境中有較多金屬障礙物時,吊鉤滑輪側板外表面應標出警告字樣如禁止碰撞、觸地等。制動器則應安裝在具有防爆性能的外殼內(nèi)部。在吊運有毒、危險或貴重物品的場合,為確保物品安全,葫蘆式起重機必須具備更高的穩(wěn)定性。具體而言,在起升卷筒軸上增設第二制動器(機械式),以防萬一電動機軸斷裂或第一制動器失效導致吊載失落事故。
《葫蘆式起重機的特殊安全保護措施》適用于化工、石油、軍工、航天等多個行業(yè)領域,特別是在涉及易燃易爆物質(zhì)、有毒有害物質(zhì)以及貴重精密設備的操作環(huán)境中。該文檔為這些行業(yè)的工程師、技術人員、操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安全指導,幫助他們了解如何正確選擇和使用適合特殊場合的葫蘆式起重機,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員和財產(chǎn)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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