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鄭州登封市新豐二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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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鄭州 登封市 新豐 9.21 特別 重大 瓦斯 突出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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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鄭州登豐市新豐二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講解了發生在2008年9月21日的嚴重煤礦安全事故。這次事故中,當班入井108人,其中37人不幸遇難,7人受傷,64人安全升井。該礦為技術改造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15萬噸/年,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事故發生時,作業人員在發現煤與瓦斯突出前的征兆后試圖撤離,但最終仍未能避免悲劇的發生。高濃度瓦斯流經不同區域,導致多人窒息死亡。調查組認定,直接原因是掘進工作面未采取綜合防突措施而誘發煤與瓦斯突出。此外,礦井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如沒有專用回風巷和違規串聯通風,以及現場管理混亂、多頭作業等問題加劇了事故后果。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完善、傳感器數量不足也是重要原因。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整合技改期間違規生產,均是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因素。
《河南省鄭州登豐市新豐二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技術改造項目。這份報告對所有參與煤礦開采、安全管理及相關監管部門的人員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它強調了嚴格執行綜合防突措施的重要性,提醒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的通風系統和安全監測監控體系,確保傳感器等設備的配置合理且功能完好。對于政府監管部門而言,此案例提供了警示,要求加強對煤礦企業的日常監督,杜絕邊技改邊生產的違規行為,確保安全生產法規得到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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