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井火災預防工作及礦井火災防治措施.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礦井 火災 預防 工作 防治 措施
- 資源簡介:
-
《礦井火災預防工作及礦井火災防治措施》講解了礦井火災預防工作的具體要求和實施細節。該文檔強調井口檢身工必須堅守崗位,禁止入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煙火,并杜絕穿化纖維衣服的人員入井。規定每一入井人員需攜帶合格的防爆礦燈和自救器,嚴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或撞擊礦燈。井下禁止使用汽油機、柴油機、日光燈等設備,也不得存放易燃液體,使用過的棉沙、布頭等物品需及時清理并送到地面處理。電焊、氣焊等工作須由機電科制定安全措施,并經總工程師和礦長批準后進行。放炮工作必須使用煤礦安全炸藥和雷管,且放炮員需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制度。炮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和不燃性粘土炮泥,嚴禁用煤粉或其他可燃材料充當封泥。機電設備需取得相關證書方可入井,運行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井下供電應達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的標準。井下爆破材料庫等重要場所應備有滅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需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工品管理要加強,每月進行全面檢查,每旬上報庫存量和使用量。井下發生火災時,任何人發現災情應立即采取措施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向調度室報告,同時通知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
《礦井火災預防工作及礦井火災防治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從事礦井作業的企業和單位。它為井下工作人員、管理人員以及相關部門提供了詳細的火災預防和應急處理指南,確保礦井火災風險得到有效控制。該文檔不僅適用于礦井一線操作人員,如檢身工、放炮員、機電設備操作員等,也適用于安全管理機構和負責監督的部門,如安監科、機電科等。通過明確各崗位職責,加強日常管理和定期檢查,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以保障礦井安全生產。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