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用安全電壓 行燈漏電傷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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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安全電壓 行燈漏電傷人 不用 安全電壓 漏電 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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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安全電壓 行燈漏電傷人》講解了某廠在進行6噸汽水鍋爐爐膛保溫磚更換作業時發生的一起嚴重觸電事故。該廠在大修期間,因爐膛內光線不足,檢修班班長韓某讓工人李某去接行燈。由于找不到電工,李某擅自將行燈連接到380伏的空氣開關刀閘上。韓某對此行為未加制止,導致趙某在潮濕環境中手持破損的行燈線觸電身亡。事故原因在于使用了非安全電壓,并且操作人員缺乏電氣知識和安全意識。此外,爐膛內的環境潮濕,增加了觸電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36伏或更低的安全電壓行燈,并在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中不超過12伏;所有電源線應定期檢查,確保無破損裸露;非專業電工不得進行電氣接線作業;特殊環境作業前應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并設立監護人。
《不用安全電壓 行燈漏電傷人》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的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涉及高溫、高壓、潮濕等惡劣環境下的作業。對于從事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等設備檢修的工人及管理人員尤為重要。此文檔還適用于電力、化工、冶金等行業,提醒相關人員嚴格遵守用電安全規范,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同時,企業應加強員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確保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正確使用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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