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余電壓觸電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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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煤礦 35 kV 變電所 電抗 殘余 電壓 觸電 事故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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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余電壓觸電事故》講解了1986年4月6日發生在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的嚴重觸電事故。該事故發生在1#電抗器開關室,當時供電隊安排維修組進行電抗器衛生清理工作,但未采取具體安全措施且未辦理工作票。值班員在停掉1#電抗器后,維修組長姚德敏嘗試放電,但由于地線短需到配電室放電,實際刀閘開關已拉開導致放電無效。維修人員誤認為電已放完,開始清掃工作。由于未驗電,副隊長任存元和姚德敏決定使用鐵梯子作業,毛義仁登梯觸摸帶電的開關刀閘時發生觸電,楊文全因扶梯也受到電擊。姚德敏因穿絕緣靴幸免于難。此次事故是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主要原因是科、隊領導安全意識薄弱,缺乏具體安全措施,未辦理工作票手續,現場違章現象未被制止,且未按規定驗電。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出了多項預防措施:工作人員應按勞動保護穿戴,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及停送電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班成員需增強責任心,杜絕違章行為。
《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余電壓觸電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的電力維護與檢修工作,特別是涉及高電壓設備如變電所、電抗器等場所的操作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該文檔特別適合從事電力系統維護工作的工程師、技術員以及現場操作人員,幫助他們了解和吸取歷史事故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確保在日常工作中避免類似的觸電事故發生。同時,企業安全管理負責人也應參考此案例,制定和完善更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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