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井綜合防治火災安全技術措施.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礦井 綜合防治 火災 安全技術 措施
- 資源簡介:
-
《礦井綜合防治火災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加強礦井防滅火管理工作,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而制定的具體措施。該文件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制定了井上、下防火措施,確保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國家有關防火規定。預防自然發火措施方面,改進采區巷道布置,縮短通風網路,積極推廣均壓通風技術和使用阻化劑,防止采空區漏風著火;加強巷道維修管理,確保回風巷道通風斷面充足,降低風阻,減少老空區漏風;通風部門設法降低風阻,合理選擇風門和風窗位置,避免增加采空區漏風壓差;加強通風管理,及時調整通風系統,提高有效風量率;回采工作面在采完后45天內必須進行永久性封閉,并定期觀察分析氣體成分,做好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工作。礦井防火的一般措施包括井口防火、井底車場防火和井下各類硐室防火。井口20米內禁止吸煙、生火或利用火爐取暖,不得堆積易燃物品;地面副井口附近要設置簡易消防材料庫,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井底車場設消防材料庫,配齊木板、砂、磚、鐵锨、鎬、泡沫滅火器、水桶、膠質水管等物品;井下嚴禁使用燈泡或電爐取暖,井口及附近20米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等工作;井下不用的易燃物品及時清理升井。井下各類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和布頭等易燃物品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并及時運到地面處理。
《礦井綜合防治火災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生產和在建礦井。該文件為礦井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監督人員以及一線工人提供了詳細的防滅火操作指南。通過嚴格執行這些措施,可以有效預防礦井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礦井的財產安全。具體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礦井的設計與施工階段、日常生產運營期間、設備維護和檢修時的防火安全管理。無論是大型煤礦企業還是小型礦山,都應參照此文件建立健全的防火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