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煤及混合煤噴吹一般安全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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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煙煤 混合 煤噴吹 一般 安全 規定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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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煤及混合煤噴吹一般安全規定》講解了煙煤及煙煤與無煙煤混合噴吹系統的建設、設計、施工、驗收、操作、維護、檢修和管理應遵循的具體安全規定。這些規定包括:煤種應分別卸入指定的原煤槽,并做好記錄;原煤的槽內貯存時間有限制;制備煙煤時,干燥氣體應使用惰化氣體,且負壓系統末端氣體的含氧量不應超過12%;磨制煙煤時,各設備的溫度需嚴格控制;煙煤與無煙煤混合噴吹時,配比應保持穩定并每日測定;輸送和噴吹系統的管道應設置逆止閥和壓縮空氣旁通設施;噴吹過程中,壓力容器的加壓、收塵和流化介質應使用氮氣或其他惰化氣體;系統應配備氣控裝置、非電動順序控制系統、事故報警裝置及事故預防和消除裝置。
《煙煤及混合煤噴吹一般安全規定》適用于冶金、化工等行業中涉及煙煤及混合煤噴吹作業的企業。這些企業需要在新建、擴建和改造工程的設計、施工與驗收,以及日常的操作、維護、檢修和管理過程中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各項要求,確保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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