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腳手架的一般規定.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腳手架 一般 規定
- 資源簡介:
-
《腳手架的一般規定》講解了腳手架搭建、驗收、使用、維護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文中指出,腳手架應由持有特種作業證的工人按照批準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進行搭設,并經施工和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后,掛上標牌,方可使用。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 6-7 根立桿處應設置支桿和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超過 60 度。當腳手架高度超過 7 米且無法設置支桿時,需每隔 4 米豎向和 7 米橫向與建筑物牢固連接。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兩側、平臺周邊應設置 1.05 米高的欄桿和 18 厘米高的擋腳板或立安全網,并設置供作業人員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應有防滑條,料口、平臺、通道上部應設天棚。腳手架嚴禁鋼木、鋼竹混搭,且在大風、暴雨后或解凍期恢復使用前,必須經檢查、鑒定合格后才能重新使用。腳手架上的照明線必須有絕緣子或其他絕緣支撐,高度在 20 米以上且不在避雷保護范圍內的腳手架必須設立單獨的避雷針。腳手板的鋪設應滿足滿鋪、平穩、牢固、無探頭板的要求,對頭搭接處應設雙排橫桿,拐角處應交錯搭接,搭接長度應大于 20 厘米,與建筑物立表面的距離應小于 20 厘米,鋪設后應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翹動或移位。對于高度在 30 米以上的鋼管腳手架和高度在 15 米以上的木、竹腳手架,應有專門的設計。
《腳手架的一般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種作業工人以及安全監督人員。該文件為相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腳手架搭建、驗收、使用和維護的標準,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