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吊裝“不吊”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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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起重 吊裝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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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裝“不吊”規定》講解了在起重吊裝作業中應嚴格遵守的安全規范,以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的正常運行。文中列舉了十項具體規定: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指揮必須由經過技術培訓且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吊裝作業;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牢固捆扎,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固的情況不得吊裝;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等物品需用四點吊,大模板外掛板需卸甲后方可吊裝,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得雙拼吊裝;吊砌塊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時必須使用磚籠,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需用盛器妥善堆放,疊放不齊的物件不得吊裝;樓板、大梁等吊物上不得站人;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得吊裝;多機作業時,應確保所吊重物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米,同一軌道上的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得吊裝;六級以上強風區域不得進行吊裝作業;斜拉重物或超出機械允許荷載的情況不得吊裝。
《起重吊裝“不吊”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橋梁建設、大型設備安裝等涉及起重吊裝作業的行業領域。所有參與起重吊裝作業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安全監督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均需熟悉并嚴格執行上述規定,以保障作業現場的安全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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