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審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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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設計 變更 工程 洽商 審批 制度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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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審批制度》講解了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的具體流程和管理要求。該制度指出,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提出的任何做法變動、材料代換、糾正施工圖中的錯誤或其他變更事項,均需通過設計變更來解決;而施工單位提出的任何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因施工條件變化引起的變更事項,則需通過工程洽商來解決。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作為施工圖的補充,與施工圖具有同等作用。為了確保變更和洽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授權專人處理相關事務,并在處理過程中綜合考慮進度、投資、質量和合同等因素,避免在某一方面發(fā)生脫節(jié)。在特定情況下,如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影響主要結構功能或使用功能、增減工程內(nèi)容等,必須征得建設單位的同意才能辦理。監(jiān)理工程師在審批工程洽商時應嚴格遵循規(guī)范、規(guī)程、工藝標準和驗評標準,不得遷就施工單位的失誤。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的內(nèi)容應明確、具體,圖示符合規(guī)范要求,語言準確、肯定,深度滿足施工和預算需求。重大設計變更還需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同意。所有變更和洽商文件應詳細記錄相關信息,不得涂改,且在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工程變更單之前,承包單位不得實施工程變更。
《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審批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yè),特別是涉及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的建設項目。該制度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對變更和洽商的處理科學、規(guī)范、有序,有效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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