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召回管理規定.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產品 召回 管理 規定
- 資源簡介:
-
《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講解了食品生產者在發現其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時應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根據該規定,食品生產者需立即停止生產并召回已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同時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具體措施包括:每年至少兩次的委托檢驗及原始記錄保存;建立“以人為本,防控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和快速反應的聯動機制;建立健全產品原料及銷售記錄檔案,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的可追溯性;在確認產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后,根據召回級別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相關部門停止生產和銷售,并報告相關職能部門;成立由總經理負責的產品召回領導小組,發布召回詳細信息并向市級質監部門提交階段性進展報告;不得隱瞞產品安全危害,定期抽查可能的污染源;接受質監部門組織的專家委員會對召回總結報告的審查,未達預期效果時繼續或再次召回;保存召回記錄,包括品種、生產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對召回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并記錄處理過程,接受市場和質監部門監督。
《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適用于食品生產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旨在確保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該規定對于食品行業的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特別適用于那些需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此外,該規定也適用于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幫助他們更好地監督和管理企業的召回行動,確保食品市場的安全和穩定。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