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違法違法勸導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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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 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站 交通 違法 勸導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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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違法違法勸導制度》講解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設立交通違法勸導點的具體要求和操作細則。該制度要求每個轄區至少選擇兩個重點村,設立勸導點并設置醒目標志標牌。每個勸導點需配備 1-2 名交通安全勸導員,勸導員需簽訂聘用合同并存檔。為確保勸導工作的順利開展,政府應為勸導員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裝備,如反光背心、口哨、臂章、記錄本等。勸導員的工作重點是在人流、車流量大的情況下,針對農村客運超員、面包車非法營運、三輪車非法載人、電動車和摩托車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超載以及運輸型拖拉機超載、人貨混裝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勸導和糾正,并做好記錄。在執行任務時,勸導員需遵守合法、公正、文明、規范、理性的原則,穿戴統一服裝和反光背心,佩戴規定裝備,并選擇合適的地點設點勸導。遇到交通堵塞或事故時,勸導員應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并協助處理現場和善后工作。此外,鎮政府需加強對勸導員的管理和培訓,提升其法律意識和勸導能力,確保其依法履職,嚴禁收取罰沒款。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違法違法勸導制度》適用于農村地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及其相關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交通違法勸導的勸導員。該制度旨在規范農村地區交通違法行為的勸導和糾正工作,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級政府、公安交警部門及相關單位也應參照此制度,加強對勸導員的管理和培訓,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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