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貿企業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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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工貿 企業 承包商 供應商 相關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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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貿企業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規范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程序,加強其安全管理,減少對公司安全的不利影響,特制定本制度。該制度詳細規定了承包商、供應商及臨時工的管理要求。在選擇方面,承包商和供應商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需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經營許可證。對于臨時工,則要求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相應的工作能力。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承包商和臨時工需接受安全培訓和說明,且需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接受監督和考核。供應商進入庫區前,采購人員需向其說明安全教育及注意事項。此外,承包商和供應商還需提供相應的售后服務,如勞務工作的配合和產品的檢查維修等。考核評估則從質量、價格、交付和服務四個方面進行,評估結果將決定是否續用。
《工貿企業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管理制度》適用于在公司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項目的承包商、供應商,以及公司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該制度特別強調了這些相關方在進入公司生產區前的安全培訓和說明,確保他們在公司作業期間遵守安全管理規定,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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