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民法典涉及EHS條款內容摘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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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民法典 涉及 EHS 條款 內容 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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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涉及EHS條款內容摘錄》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與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安全相關的條款。這些條款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應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第九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有害物質(第二百九十四條),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第三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應采用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包裝方式(第六百一十九條)。此外,還涉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責任問題,如行為人需承擔舉證責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條),國家機關或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修復生態環境損害(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在安全方面,租賃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隨時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條),用人單位需對工作人員執行任務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或自身受損的責任劃分(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對于高度危險物的占有或使用,以及進入高度危險區域受到損害的責任認定也進行了詳細說明(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條、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條)。此外,還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并明確了相關責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以及在公共場所或道路上施工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問題(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
《2021民法典涉及EHS條款內容摘錄》適用于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安全領域的從業人員,包括企業管理人員、環保工程師、安全工程師、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等。這些條款為企業和從業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生產活動的安全和環保合規性。同時,該文檔也適用于法律工作者,特別是專注于環境法、勞動法和侵權責任法的律師和法官,為他們處理相關案件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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