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規范DB15T2091-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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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 信息 公開 指南 編制 規范 DB15T209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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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規范DB15T2091-2021》講解了內蒙古自治區各級行政機關在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中的編制規范和具體流程。文件詳細描述了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以及術語定義等重要內容,明確界定了“政府信息”的概念為:由行政機構履職期間所創建或取得并以特定方式保存的信息。該規范還特別強調編制主體涉及各類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機關單位及其分支機構,并提出了堅持權威有效、公平公正、及時準確與高效便民四大原則來指導相關工作的推進。文件針對主要內容進行了分類闡述,包括但不限于總體內容(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具體要求、編制步驟及更新機制。對于主動公開,文檔規定了信息發布的時間限制以及渠道多元化;關于依申請公開則明確了渠道設置、答復期限和收費準則等。此外,《編制規范》指出公布流程應嚴格遵循審查制度,并通過官方平臺對外披露信息。同時強調信息公開需動態調整,隨時依據法律法規的變化作出修訂。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規范DB15T2091-2021》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的所有具備行政權力的機關組織,特別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下屬職能部門,還有被授權從事公共事務管理職責的社會團體。本規范也適用于法律框架內具有獨立行政資格且能以自己名義履行管理任務的派出或內部結構。因此,該標準不僅覆蓋政府核心部門,還涉及教育、醫療衛生、交通等諸多公共服務領域的相關部門,這些機構均可參照此文件構建各自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從而確保政務透明性和公眾知情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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