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務服務咨詢導引規范DB15T1639-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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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 服務 咨詢 導引 規范 DB15T163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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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咨詢導引規范》講解了政務服務機構咨詢導引服務的整體框架和具體實施要求,涵蓋范圍、服務內容、服務時限及服務質量監督評價與改進。該標準描述了規范的適用對象是自治區、盟市、旗縣等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并規定設施設備配備以及服務人員在素質、儀表等方面應達到的標準。對于咨詢服務的具體操作,《政務服務咨詢導引規范》明確列舉了咨詢導引人員的工作職責,如解答疑問、引導窗口、協助使用設備及提供便民工具等,確保對服務對象的各項需求有細致回應,并明確了即時答復和延遲答復的要求。文件還強調建立質量監督體系的重要性,通過多種方式監督服務流程,由多方主體進行服務評估并依據結果改進業務能力。
《政務服務咨詢導引規范》適用于內蒙古自治區內各級政府所設立的綜合性管理服務機構,這些機構負責集中辦理本級行政權限內的各類權力事項和服務項目。適用于范圍包括自治區級、盟市級、旗縣級(市、區)以及蘇木鄉鎮級的各級政務服務單位。其應用領域針對提供公共事務管理和直接面對社會公眾開展業務辦理的政府部門及所屬服務中心。此規范幫助上述領域中涉及服務接待工作的員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保障群眾獲得統一化、標準化的公共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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