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建設技術要求DB12T1387-2024.pdf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廢舊 瀝青路面 材料 回收站 建設 技術 要求 DB12T1387 2024
- 資源簡介:
-
《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建設技術要求》講解了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在選址、建設和運營管理方面的詳細規范。該標準文件主要涉及對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包括瀝青混合料回收料(RAP)與無機回收料(RAI)的處理過程中的技術細則,如從銑刨、開挖等方式獲得后這些舊料如何回收、分類儲存、預處理至最終再生利用。具體指出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回收站應設立于特定原則下的固定場所,遵守土地使用法律,執行建筑和消防安全等相關政策。規定了回收站需要具備準確的計量設備并開具真實證明以追蹤物料來源、類別、數量及日期等信息;確保回收全程不受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干擾,同時明確區分兩種類型的回收料的各自處置流程,并且在回收站點的設計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準則,強調用地符合工程建設規范,以及合理分區的重要性,為生活區、辦公區、儲存區和生產區創造良好的設施環境。
《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建設技術要求》適用于天津市轄區內所有參與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回收的機構和個人。無論是在新建回收站還是改進現有設施的過程中,均可以參照這一文件進行規劃和操作指導。此文檔為行業內的相關企業提供了系統的技術依據,尤其對于從事瀝青拌合站運營或計劃增設此功能的企業來說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其不僅覆蓋交通管理部門及其關聯服務機構,還包括那些直接參與瀝青路面施工、維修和翻新的工程團隊,旨在推動天津乃至更廣泛地區環保型道路建設和維護實踐,從而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效落地。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