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昌縣華瑜建材有限公司“4·30”坍塌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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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縣 建材有限公司 30 坍塌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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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縣華瑜建材有限公司“4·30”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0年4月30日發生在平昌縣華瑜建材有限公司磚窯技改工程中的一起坍塌事故。該事故造成兩人死亡、兩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為100萬元。報告詳細記錄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及人員傷亡情況,并明確了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屬于一般事故級別。報告還描述了企業背景信息,包括公司歷史沿革、經營范圍和資質情況等。此外,報告深入分析了事故發生的具體經過,從工人開始作業到墻體突然坍塌的全過程進行了詳盡敘述。應急救援方面,報告提及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牟俊組織施救并撥打求救電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迅速響應展開救援的情況。善后處理部分展示了公司對傷者救治和死者家屬賠償協商的過程。關于事故原因,報告指出直接原因是公司在實施磚窯技術改造時未采取防雨措施導致雨水浸入窯體形成隱患,以及在將拱形窯改為平頂窯后未進行承載力風險辨識和安全評估,間接原因是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規章制度不健全等問題。
《平昌縣華瑜建材有限公司“4·30”坍塌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材行業內的生產型企業,尤其是涉及磚窯等土木建筑結構技改的企業。對于此類企業而言,本報告提供了深刻的安全管理教訓,強調了在進行技術改造或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到位,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同時,該報告也適用于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為其提供案例參考,以便更好地監督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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