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東新區中房美佳建設項目14#樓“12·3”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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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區 中房美佳 建設項目 14 12 一般 起重 傷害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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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東新區中房美佳建設項目14樓“12·3”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9年12月3日發生在柳州市柳東新區中房美佳建設項目14號樓的一起塔吊拆除過程中致一人死亡的起重傷害事故。該報告詳細闡述了事故單位的情況,包括項目建設方、監理方、承包方、設備出租方和安裝方的相關信息。報告指出,柳州市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為項目建設方,負責項目的整體開發;柳州市華宇工程建設監理公司作為監理方,承擔工程的監理職責;柳州市建筑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項目承包方,具體負責施工任務;柳州市松達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提供了塔式起重機的租賃服務;廣西佳佳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塔機的拆除工作。報告還描述了事故發生的具體地點位于柳州市柳東新區新柳大道上的中房美佳14號樓,并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明確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及直接經濟損失約120萬元。同時,報告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并提出了對相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整改防范措施。
《柳東新區中房美佳建設項目14樓“12·3”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行業,特別是涉及塔吊等大型起重設備的拆除作業的企業和單位。這份報告不僅為建筑施工單位提供了寶貴的安全警示案例,也適用于建設方、監理方、設備租賃方和安裝方等相關方。通過對此次事故的深入分析,有助于各相關方在未來的項目實施中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提高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此外,對于政府監管部門而言,該報告也是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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