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連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結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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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連云港 12 重大 爆炸 事故 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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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連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結果》講解了2017年12月9日發生在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間二氯苯裝置爆炸事故,該事故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性質被認定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事企業和個人進行了嚴厲處罰。聚鑫公司受到500萬元罰款并被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45名責任人及10家責任單位受到追責,其中13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調查指出,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聚鑫公司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設計、監理等技術服務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意識和監管職責方面也存在不足。此外,調查還強調了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力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部門監管職責、加大行政許可審批手續管理、全面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以及加強環保尾氣系統改建項目的安全風險評估等多項防范措施建議,旨在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江蘇連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結果》適用于化工行業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的企業,同時也適用于地方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尤其是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構。對于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來說,該報告提供了關于如何避免類似安全事故的具體指導和警示,包括加強內部安全管理、確保合規操作以及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等方面的內容。對于政府部門而言,報告強調了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的重要性,要求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嚴格審查行政許可審批手續,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以確保區域內企業的安全生產環境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對于參與化工建設項目的設計、監理、評價等技術服務單位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提醒這些單位依法履行職責,確保項目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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