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4·16”較大硫化氫中毒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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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 16 較大 硫化氫 中毒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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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4·16”較大硫化氫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6年4月16日發生在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二期工業園污水處理站的一起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301.5萬元。事故發生后,惠州市各級領導高度重視,作出了全力救援和妥善處理的指示。惠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劉洪添任組長的事故調查組,調查組成員來自多個部門,并邀請了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聘請了專家參與調查。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的經過、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分清了事故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報告還詳細介紹了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晟鑫環保公司的工商注冊信息、資質證書和員工培訓情況,以及比亞迪電池公司的基本情況和事故污水站的運營項目情況。
《惠州市“4·16”較大硫化氫中毒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保部門、工業園區管理機構、污水處理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那些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儲存的企業,需要從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同時,該報告也適用于各類工貿企業和環保技術服務公司,幫助他們提高安全意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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