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臨澧縣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5·31”一般燃燒事故評估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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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 臨澧縣 湖南 花炮 有限公司 31 一般 燃燒 事故 評估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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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臨澧縣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531”一般燃燒事故評估報告2023 年 5 月 31 日 14 時 28 分許,臨澧縣太浮鎮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 38 號鉆孔/安引工房發生一起一般燃燒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 146.458萬元。事故發生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全力搶救傷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 號)等相關規定,臨澧縣人民政府授權成立了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太浮鎮人民政府等單位組成的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531”一般燃燒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楊鳴同志擔任。同時邀請縣紀委監委開展事故責任調查審查和追責問責工作。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專家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相關防范措施。經調查認定,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531”一般燃燒事故是一起因鉆孔機維護保養不到位,員工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從事特種作業造成的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2024 年 10 月 13 日,調查組對該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整體情況進行評估。一、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評估(一)公職人員的情況1.田某,男,中共黨員,太浮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站長,已督促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臨澧縣紀委監委已予行政警告處分。2.杜某,男,中共黨員,臨澧縣應急管理局煙花爆竹監管股副股長,已督促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澧縣紀委監委已予行政警告處分。(二)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情況1.周某某,男,群眾,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2023 年 9 月 20 日,臨澧縣應急管理局給予 2.016 萬元行政處罰,已結案。2023 年 9 月離職。2.祝某某,男,中共黨員,公司安全廠長,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管理公司全面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2023 年 9 月 25日,臨澧縣應急管理局給予暫停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給予 1.08 萬元行政處罰,已結案。本人2023 年 9 月離職。3.湖南己祿花炮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2023 年 9 月 19 日,臨澧縣應急管理局給予 31 萬元行政處罰,已結案。已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均持特種崗位作業;機械設備維護保制度已健全。二、防范措施情況(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一是已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二是落實了崗位職責及責任范圍。三是落實了責任制考核制度,通過責任制。(二)加強應急處突能力培訓和演練。企業利用安全教育培訓的時機,加強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培訓,實施了應急演練,提高了各涉藥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三)加強設備的檢測檢修。企業建立并嚴格落實機械設備檢測檢修制度。確保了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工作。(四)職能部門強化了安全監管。臨澧縣應急管理局煙花爆竹監管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抓安全生產工作,對日常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建立隱患臺賬并及時跟蹤銷號,做到了閉環管理。展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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