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險廢物識別標識規范化設置要求(尺寸詳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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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危險廢物 識別 辨認 標識 規范化 設置 要求 請求 尺寸 詳情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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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識別標識規范化設置要求》講解了危險廢物信息公開欄圖案樣式的設置規范,涵蓋了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與經營單位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對于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設置,信息公開欄需固定在廠區門口醒目位置,且頂端距離地面200cm處,尺寸為底板120cm*80cm。公開欄采用藍底白字設計,文字用黑體,且材料為5mm鋁板。企業需公布名稱、地址、法人代表電話等多項信息,還包括具體的危廢生成規模及貯存設施數據等細節信息。而對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同樣遵循此規格標準,并增加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限的公示。同時規定次生危廢的相關種類、數量以及處置措施必須明示,以保證整個流程的公開透明,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危險廢物識別標識規范化設置要求》適用于所有危險廢物處理有關的企業單位及其管理部門,涵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化學化工、醫藥研發等行業,尤其是涉及生產過程中有危險廢物排放的企業,如制造業、采礦業以及其他需要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并開展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的相關企業機構。此外,還針對那些持有特定類型廢物處理、回收利用或者綜合管理資質的專業運營單位。這些企業在日常運作中,均須依據本文檔所列詳細標準設置和展示其危險廢物的相關信息公開欄,確保符合現行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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