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江市陳埭鎮海尾村“6·13”高墜事故調查報告.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晉江市 陳埭鎮海尾村 13 事故 調查報告
- 資源簡介:
-
《晉江市陳埭鎮海尾村6·13高墜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3年6月13日發生在晉江市陳埭鎮海尾村的一起高空墜落事故。事故發生時間是當天下午16時46分左右,導致一名工人死亡。事故涉及一輛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和稱料機。稱料機的捆綁不當及在吊運過程中翻轉成為引發事故的關鍵因素。作業現場位于龍德集團車間三樓,在進行設備搬遷時發生了這起意外事件。調查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車輛、機械及相關公司的基本情況,其中閩CA9630號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由鄭伯儒派出,并指出了兩家公司間的業務往來及責任分工缺失問題。趙建春負責操作該起重機,鄭伯川負責綁扎工作而潘勇光則是鞋材公司的發泡組長,在看到稱料機吊上三樓后嘗試將稱料機往車間內拽時從沒有臨邊防護的地方失足墜亡。調查表明該工廠的安全管理體系有明顯的缺陷,比如現場管理和危險作業規程執行不到位,沒有與合作方約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義務也未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針對這次致命失誤,官方建議采取多項改進措施: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嚴格監督現場作業行為等以保障類似悲劇不再上演。
《晉江市陳埭鎮海尾村6·13高墜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各類參與或可能面臨類似高空吊裝和搬運作業風險的企業和個人。尤其適合機械租賃公司、工業制造企業和承擔物流運輸職責的單位作為安全案例學習資料。它強調對于施工現場尤其是涉及到高處作業部分需要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協議約束,包括確保臨時結構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到位。任何從事相關工作的管理者或者一線員工都應該參照此報告了解潛在的安全隱患所在并且吸取經驗教訓。例如,必須建立完整的項目承攬關系下的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界定不同參與者之間的權責范圍;所有高空作業都應當事先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操作指南來指導工人實施正確規范的工作流程;同時要求加強對從業人員特別是那些經常接觸到重物起吊任務者的安全意識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他們自我保護能力。此外,這份文件也是地方政府和監管機構審查企業安全狀況的重要參考依據,有助于促進整個行業提升其安全標準。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