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2部分:農藥制造工業DB34 4812.2-2024.pdf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2部分:農藥制造工業DB34 4812.2-2024 固定 揮發性 有機物 綜合 排放 標準 部分 農藥 制造 工業 DB34 4812.2 2024
- 資源簡介:
-
《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2部分:農藥制造工業》講解了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農藥制造工業中的排放控制和監測要求,確保該行業的污染排放得到合理管控。文件詳細定義了范圍,指出標準適用于有組織和無組織的VOCs排放控制,以及邊界監控的要求。它規定了一系列技術細節和執行標準以滿足環保需求,如4至7章節對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控制的具體條款、污染物監測要求等,強調了從生產源頭抓起,確保工藝環節和尾氣處理的有效實施。附錄A列舉了常見農藥中間體品種供參閱,附錄B說明了該行業中常見的主要VOCs,為實際應用提供了參考。附錄C作為規范性文件列明等效排氣筒污染物排放速率的計算方法,有助于評估和管理企業的真實排放情況。正文還提到,此標準由多部門參與起草,并獲得省級批準,在制定背景和目的方面,表明了其旨在通過嚴格執行排放標準促進安徽省農藥工業的技術升級與環境保護。
《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2部分:農藥制造工業》適用于現有及新建農藥制造企業和生產設施,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和控制領域。它針對企業日常運作過程中的VOCs排放,特別是對于農藥生產的各個流程提出了具體限制與監管建議,既適用于工廠環境內部的生產裝置,也覆蓋到了周邊環境中的影響考量。同時,它也為農藥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相關企業提供指導原則和技術支持,特別是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計時提供了明確的標準。此外,對于政府管理部門而言,它充當了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幫助完善法律法規,監督并提高企業的環保績效。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