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項目工期履約實施細則》講解了制定該文件的初衷及其核心要點,即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通過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促進工期的良好履行。它詳細闡述了文件起草的理論與制度依據,包括三個重要的指導文件:中國建筑項目管理手冊(2020版)、中建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手冊以及項目工期履約管理辦法,并明確了細則適用于中建科技集團西部有限公司范圍內的EPC合同模式的項目管理。文檔劃分出詳細的職責分工,對于西部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及各個崗位的管理者都規定了具體職能與責任。如項目經理作為第一責任人對全面合同履約起領導性作用;項目生產經理承擔現場生產的統籌管理并對履約有主要領導責任;項目總工程師要規劃編制項目的整體進度計劃并與設計和手續環節相銜接;項目設計總監在保障設計線和手續線的計劃制定和跟蹤反饋中有重要作用。
《中建項目工期履約實施細則》適用于涉及中建科技集團西部有限公司的EPC合同管理模式下的項目管理工作。針對此類模式的企業或機構,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有效借助這份細則確保項目的工期履約管理。對于施工總承包模式的項目亦有一定的參照價值。這一系列規定將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工期履約工作的框架,使從企業高層管理者到項目一線員工各層級人員都清楚各自角色對應的職責與義務。無論是負責整體規劃、進度安排,還是現場執行,亦或是監督考核,不同領域的人員都能在此文檔找到相應的工作指南,確保各階段的任務按照既定的時間表有序、高效完成,最終達到良好的履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