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萬載匯利煙花制造有限公司“4·11”一般燃爆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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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 萬載 煙花 制造 有限公司 11 一般 燃爆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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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萬載匯利煙花制造有限公司4·11一般燃爆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3年4月11日發生于宜春萬載匯利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的一般性燃爆事故情況。報告說明事故發生時間為18時2分,共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和45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詳情。2023年4月14日,基于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以及安全生產規范的規定,宜春市政府依法建立了由多個相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此事件開展調查,并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即確保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調查組進行了現場勘驗、相關人員詢問、資料審核等,全面揭示了該企業采用新機械設備但對相應安全隱患把控不當、內部管理機制存在嚴重不足的問題,同時也強調了事故發生地點——萬載匯利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的綜合概貌,涵蓋公司的規模實力、法定代表人信息、產品線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范圍等諸多細節方面。另外還具體闡述了涉事工房的基本布局與作業流程,以及引進的新機械特性和使用狀態,在此基礎上明確了事故發生的來龍去脈。最終確定這起事故是一起由企業在引入新型生產工藝的過程中風險控制措施欠缺導致的安全責任事故。
《宜春萬載匯利煙花制造有限公司4·11一般燃爆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所有可能從事或間接關聯煙花爆竹生產的行業從業者及相關單位,尤其針對具有相似生產環境和工藝流程的企業提供了寶貴教訓和防范建議。這些群體能從該報告中汲取安全經驗以加強自身的風險識別與防范機制建設,避免類似災難重演,特別是對于那些計劃或者正在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從而引入全新設備和操作方式的企業來說更為重要,有助于他們提前審視在采納新技術后如何建立更加完善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此外,負責地區內安全監察的地方政府及其職能機構也可以參考這份材料,加強對區域內同類型企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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