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金鼎建筑有限責任公司“7.11”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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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建筑 有限責任公司 7.11 起重 傷害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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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鼎建筑有限責任公司7.11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1年7月11日上午8時20分,吉安縣創業服務中心施工工地發生的一起重傷害事故導致一名工作人員死亡的事件。調查報告由吉安縣人民政府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成立調查組進行詳查,小組包含縣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并有縣委監察委的參與。調查遵循科學嚴謹原則并依“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整個事故進行深入探討。查明發現,事故源于施工單位未正確配備信號與司索工崗位,操作過程中缺乏協調指揮,直接造成了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調查報告詳細記錄了涉事企業的基本概況及項目背景信息。具體涉及到項目建設單位是吉安城投開發公司,施工單位是金鼎建筑公司,并說明了雙方通過正式招標流程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情況。報告還強調塔吊在合法合規條件下出租安裝并交付給金鼎建筑使用。此外指出塔式起重機在檢測機構驗證合格的基礎上完成了相應的備案注冊。調查結果表明事故并非設備維護不當引起,而是由于施工現場作業管理失誤所致。
《江西金鼎建筑有限責任公司7.11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全國范圍內從事建設施工項目的單位,尤其是以塔吊為主要工具的建筑工程現場管理方及施工企業參考學習。該報告對于涉及大型起重機械操作安全管理的部門以及關注公共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預防的社會團體具有重要意義。相關利益方如項目開發者、監理方、設備租賃提供商、政府監督職能部門可以從本報告總結的經驗教訓中學到規范管理和強化安全監督的具體措施,從而改進各自的工作模式,在未來有效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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